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山县2024年农业保险全覆盖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10 10:50
方政办发〔202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方山县2024年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8日
方山县2024年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吕梁市2024年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吕农发〔2024〕4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农业风险,推动农业保险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我县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农民增收。2024年,农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70 % 以上,实际从业农户投保率力争达到90 % 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险种
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领域中的保险品种。充分考虑我县农业发展实际,优先支持覆盖面广,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维护食品安全、县域特色鲜明的有重要意义的农业产品。
1.中央政策性险种
灾害险:玉米、马铃薯、小麦、稻谷、油料作物、森林(含公益林和商品林)、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及小麦、玉米制种。
2.省级政策性险种
灾害险:谷子、谷子制种;
价格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3.地方特色保险品种
灾害险:小杂粮(谷子除外)、食用菌、蔬菜(包括设施)、中药材(包括林下)、红枣、核桃、梨、沙棘、肉牛、羊(限湖羊及吕梁黑山羊)、家禽(蛋鸡、肉鸡、肉鸭)、驴、公益林(未纳入中央政策性险种的面积)等。
4.县级自主险种
围绕我县特色主导产业及其他具有规模的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单独设立能繁母牛灾害险。
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各级承担比例详见附件。本年度中央、省、市的新增险种,及时纳入我县农业保险品种目录,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各级承担比例按照上级文件执行。鼓励各承保机构,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自缴保费给予减免。
(二)参保对象
全县符合投保条件的所有农户、企业等经营主体。种养场所必须不在禁养、禁种区、政府行洪区范围内且养殖废弃物实现排放达标;养殖类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参保的养殖户、企业、农场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三)保险责任
种植业(林业)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损毁等风险;
畜牧业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主要自然灾害、疫病疾病、意外事故等风险。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价格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约定期交易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价部分。
三、运行模式
中央和省级政策性险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市财政局遴选的保险机构承办(即:马坊镇由太平洋财产保险承办,积翠镇和圪洞镇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承办,峪口镇和北武当镇由中煤财产保险承办,大武镇由人民财产保险承办);地方特色险种严格按照吕办发〔2022〕8号文件明确的共保模式执行,由人民财产保险牵头负责;为保证农户及时投保,县级自主险种由市级确定的地方特色险种承保保险公司负责,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承保合同,合同周期一年。
四、职责分工
(一)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落实。负责保费补贴资金安排,确保足额配套;保障资全及时足额补贴到位;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
(二)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我县农业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宣传、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县保险种植业、畜牧业险种的组织推进工作;与县财政局沟通落实保费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的预算;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或大面积灾害时,协调组织评估专家小组配合保险公司及其他部门共同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对各险种保险承保、理赔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肉牛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养殖类险种的参保工作;负责养殖业保险相关承保要件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我县的官方兽医为承保机构开展养殖业灾情调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林业局:负责经济林保险的推进及相关承保要件的统计工作;为承保机构开展灾情调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气象局:负责出具气象灾害证明,为自然灾害事故提供理赔依据;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六)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与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经营机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开展舆情风险调查,督促承保机构及时理赔定损。
(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方山监管支局:负责对保险机构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行为的监管与检查,维护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八)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投保工作,6月底前以镇汇总将保费统一上缴各承保机构,确保农业保险全覆盖。组织镇级农技、畜牧专岗技术人员为承保机构开展灾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九)各承保机构:负责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政策宣传及防灾减损等相关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在农民自主自愿投保的前提下,努力扩大覆盖面、实现愿保尽保。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要加强生产组织调度,指导基层做好防灾减损工作。
(二)提高服务能力。保险经办机构要从服务农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不断提升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水平,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保险经办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农险投保理赔速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直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以及发放宣传册(页)、政策明白卡等方式,做好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农户积极参加保险,确保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