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14 15:15
方政办发〔202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再强(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和政府党组全面工作。
薛利民(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协助县长抓好政府党组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能源、统计、财政、审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务公开、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县粮食局、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数据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项目推进中心。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中心),武警中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电方山分公司,霍州煤电吕梁山公司、煤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呼鹏燕(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爱国卫生、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智平(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公安、司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政府行政复议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第二大队、第九大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亮勤(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交通运输、交通道路及铁路地方协调,工业、国企国资监管、商贸服务、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科技,生态环境,金融保险、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城镇联社、县供销合作社、县工业产业发展中心、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方山公路段,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方山支局,县科协、县工商联、县老促会,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驻县金融机构,人寿保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等驻县保险机构,公路和铁路建设方山协调机构,吕梁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吕梁机场有限公司、中国邮政方山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烟草公司、中石化方山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玉春(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规划、土地、矿产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山营业部、国新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闫建龙(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教育体育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肉牛产业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宏康牧业公司。
联系方山县气象局,山西省方山肉牛场、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横泉水库管理站,团县委、县关工委,马坊林场、南阳山林场、真武山林场、阳圪台林场(梅洞沟省级湿地公园)、圪洞水文站等省市驻县单位。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欧阳哲(副县长):负责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其他分管领导做好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教育、体育、科技、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文联、县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海清(新城建设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吕梁市新城建设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日常事务。
代管吕梁新区建设(方山)服务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月亮(办公室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县政府各分管领导既要履行好分管领域和行业的工作职责,又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行业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等工作。
县政府成立的常设领导机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分工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