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1-08 16:12
【图解】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工作方案》的图解
方政办发〔2024〕45号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方山县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方山县加力推进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工作方案》(吕政办发电〔2024〕8号)精神,进一步扩大消费,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就我县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领域
全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面向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等四方面消费活动开展补贴。
二、活动期限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家电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方山县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电脑(含学习机、不包括平板和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蒸烤机、洗碗机、消毒柜、净水软水机、空气能采暖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等15 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5%的补贴。上述产品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汽车以旧换新。按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分类实施补贴。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 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补贴标准。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山西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我县购买、省内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调整补贴标准。其中:对转出二手车并购买20万元及以上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分别补贴1.6万元、1.8万元;对转出二手车并购买20万元以下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分别补贴1.3万元、1.5万元。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采取对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购一销一”的补贴原则,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一次性500元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采用发放旧车登记证等方式,探索解决未上牌旧电动自行车参与以旧换新的方式。
(四)家装消费品"焕新"。
补贴范围为家装消费品,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消费品等4个方向9种类型的消费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地面类(瓷砖、地板、石材等)、墙面类(壁纸、壁布、涂料、墙板、软硬包、门窗等)、吊顶类(铝制吊顶、PVC 吊顶等)、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床、斗柜边柜等)、软装类(窗帘、地毯、灯具等)、全屋定制类(定制橱柜、衣柜、书柜、榻榻米等)、厨卫类(橱柜、马桶、花酒、浴缸、浴室柜、面盆龙头、淋浴房等)、适老化改造类(防滑砖、防滑地胶、扶手、下压式门把手、闪光震动门铃、淋浴椅等)、智能家居类(智能开关、智能门铃、水系统等)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产品,按照剔除商家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元。
四、资金来源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按9:1比例共担,市县不需要再配套补贴资金。省商务厅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为全省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我市接入使用。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前,征集确定参与商家,组织商家与服务平台完成技术对接,服务平台形成消费者购买资格核验、消费品销售、资金核补、资金核算等闭环管理;补贴政策实施后,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消费者在支付时直接抵扣,商家垫付资金由财政资金进行清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需消费者主动申报,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或转出并购买新车后,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和全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申报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发放申请人。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统筹组织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工作专班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工科局(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工科局(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教援支队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科局(商务局),具体落实工作专班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消费品以旧换新过程中有关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专班设立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消费品“焕新”4个工作组,组长由县工科局(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1名副职和业务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各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政策宣传。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渠道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商务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统筹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制作宣传短视频,多平台联动宣发。宣传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社会宣传、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资金测算方案,把握力度节奏,合理拨付资金做好监控预警,加强监督核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障政策宣传、补贴审核所需经费。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资金拨付及核销的监管工作,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责任单位要优化、简化补贴申报和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