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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山县清洁取暖巩固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21 09:25

【图解】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清洁取暖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图解

方政办202411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方山县清洁取暖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清洁取暖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察暗访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全县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障机制,完善清洁取暖改造台账式管理,做好各类清洁取暖能源保供,进一步优化完善补贴政策。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全面摸排工作。

一是确定清洁取暖摸排的地理范围,包括具体的社区、村庄等,确定调查的时间范围和目标,包括取暖设备类型、能源来源、使用情况等。二是分工明确,确定各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制定调查计划,制定清洁取暖摸排的详细计划,包括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等,确定调查所需的调查表格、问卷调查等工具,以便统一数据采集和整理。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的燃气管道和电网以及相关设施进行巡检巡修,排查电网、燃气管网等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排查“煤改气”气源合同签订情况和储备情况,是否能满足“煤改气”用户用气需求;做好电网和燃气管道等事故抢修应急准备,确保供气、供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运营企业和负责售后维修服务保障人员、镇村干部,逐村逐户对“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炉+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设施设备进行试验检验,查看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能持续落实“生物质炉+生物质”配套资金。将“煤改气”“煤改电”等各类清洁供暖设施纳入供暖管理体系统一管理,避免出现保暖保供盲点。相关部门和运营企业要加强供暖设施运行监测,全程做好检查维修,出现运行故障、超过保修期、需要更换等问题,及时协调做好售后服务、维修更新等工作。同时将“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方法、本地区电价气价、补贴方式、维修电话、投诉热线等信息张贴在每一台设备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地电方山分公司、国兴公司

保障天然气供应。县发改局合理核定民生用气量,督促供气企业多方式落实气源,加强与上游生产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在需求高峰期能够及时增加供应量;签订合同,保障用气。为确保用户用气的稳定性,应与天然气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括供应量、价格、质量等关键条款,并约定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机制。通过签订合同,为用户用气提供法律保障。

县发改局要督促建设储气设施,增强保障能力。要切实落实全县应急储备5天、城燃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责任,充分发挥储备资源调峰作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城燃企业落实5%储气租赁合同。县发改局和住建局单位和有关企业加强管网维护,确保稳定,制定安全标准,防止事故。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民生。为应对突发事件或供应紧张情况,应制定天然气应急预案。预案应明确应急响应机制、资源调配流程、信息发布等内容。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同时,要加强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户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国兴公司)

保障电力供应。电力公司要根据需求分析与预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预测未来电力需求。同时,考虑不同季节、时段和地区的用电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电力供应策略。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输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对老旧电网进行改造升级,减少能源损耗和故障率。同时,加强区域电网互联互通,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健全能源储备制度,确保在电力供应紧张或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机制和流程,减少停电时间和损失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优先保障取暖民生用电需求。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电力保障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地电方山分公司)

(四)保障电煤供应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电煤供应任务,积极协调当地煤矿,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保民生的高度,承担起社会责任,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督促煤炭企业对照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严格执行保供稳价政策要求,合理组织煤炭发运,确保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到位保证燃煤集中供热企业的用煤需求。

县发改局在完成年度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迅速将工作重心转入合同履约监管,督促煤炭企业、发电供热企业严格对照合同约定,做好电煤生产、发运、接卸等工作坚决确保煤炭供应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相关供热企业煤炭企业)

(五)保障城镇集中供热运行。县住建局建立和完善供热设施,包括锅炉、管道、换热器等。这些设施需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加强供热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加强供总管网的建设,确保供热管网覆盖面广,输送效率高,减少能源损耗。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升级,减少热能损失和故障率。同时,优化管网布局,提高供热系统的整体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在供热中的比重,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县住建局认真做好供热燃料储备工作,保证煤炭、燃气等供热燃料10天供应量,保障冬季供暖需求,全力保障热源的持续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相关供热企业

(六)保障清洁煤供应。各镇和县发改局根据用户需求和市场分布情况,规清洁煤供应点的位置和数量。供应点的建设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安全性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供应点设施完备,包括储存设备、称重设备、安全设施等。储存设备要求符合环保标准,能够确保清洁煤的质量和安全。同时,设立标准化的计量和结算机制,保障用户权益。实现清洁煤供应点全覆盖。供应企业名单要在官方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挂牌。

各镇和县发改局要加强对清洁煤生产企业的监管,推动采用先进的清洁煤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清洁煤销售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规范发展。

各镇和县发改局要根据清洁供应点覆盖范围、供应范围内需求总量、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现状等多种因素,要选择合法生产煤矿、洗选煤厂、型煤生产等经营加工企业,加大清洁供应力度,确保清洁稳定供应。针对煤价上下浮动的实际合理制定补贴标准,使居民采用清洁供暖的支出费用不高于往年同等水平,确保低收入群体用得起对新改造尚未实现稳定运行的和未实施改造的农村居民,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并采取清洁取暖兜底保障的“双保险”方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责任单位:各镇、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供煤企业)

(七)落实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县财政局和发改局要统筹利用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全面分析本地区现有清洁取设施运行补贴情况,及时发放“煤改电”、“煤改气”等财政补贴资金,没有政策规定决不允许自行“退坡”,保持现有补贴政策连续稳定。在当前能源价格普遍上涨的现实情况下,财政部门要想方设法筹措经费,落实清洁取暖运行补贴、价格支持等政策,保持群众取暖成本在合理可承受水平,确保清洁取暖用能支出费用不高于往年同等水平,补贴政策重心要向低收入和弱势群体中小学生和公益机构倾斜,确保农村居民清洁取暖用得起、用得放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八)做好清洁取暖清欠工作。县清洁取暖成员单位要落实清欠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居民运行补贴全部拨付到位,不再造成新的拖欠,实现动态清零。同时,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在前期全面摸排拖欠工程款和运行补贴底数的基础上,尽快拨付拖欠企业工程改造款和运营企业的运营费,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确因财政困难,无法及时拨付的,要明确清欠时间,稳定企业预期。(责任单位:县清洁取暖成员单位

(九)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县清洁取暖成员单位需要对清洁能源供暖系统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天气突变、能源供应中断、设备故障等,并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预警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清洁取暖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紧急通讯渠道和指挥调度机制,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并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备用清洁能源供应渠道,如备用太阳能电池板、风力发电设备等,以应对主要能源供应中断的情况。同时,建立备用供暖设备储备,如备用电暖器等,以确保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替代。制定清洁取暖系统的应急维修和恢复计划,包括紧急维修团队的组建、物资储备、维修设备的调配等,以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与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应急救援机构的合作,建立社会应急响应网络,提供灾后服务、救援支援等,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定期组织清洁取暖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县清洁取暖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树立起志在必得、提升行动必胜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提振精神,集中精力,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力打赢清洁取暖这场硬仗。

(二)要加大调度指挥力度。提升行动要全面贯彻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指导思想,形成以政府为核心的调度指挥体系。要加大调度统计工作力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与清洁办密切对接,实现即时、高效调度指挥。

(三)要加强督查检查。提升行动期间,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全程、随机的方式对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升行动进行督查。督查组每月要向清洁办报送督查情况,政府根据督查反馈情况即时提出相应的推进措施。

(四)要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2024年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提升行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开展专项考核工作,对清洁取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于建设工作目标未完成、考核评估不合格、城乡居民对清洁取暖工作满意度不高或有负面舆情发生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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