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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6-09 11:15

方政办发202328号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临县“5·7”电缆井内电线着火、汾阳“5·8”管道井电表箱着火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化解高层建筑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拟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人员

  长:李玉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月亮  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李  军  县住建局局长

  员:李小康  县政府办副主任

            薛  飞  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张慧欣  县政府办督查室负责人

张改娥  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

常建亮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科长

高莹莹  县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张虎平  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商品房交易股股长

白剑川  县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二、督导时间
    按照《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督导时间从2023年6月起至12月底

、督导范围
    1.各相关职能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高层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督导内容
    督导组按照《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每次的督导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各部门推进排查整治的进度和力度,按照督导清单针对性开展督导。

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现场核查等方式,督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抽查高层建筑管道井、应急疏散通道、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定期维保、消防审验、电气线路设备过载、老化、故障、使用“三无”电气产品等情况。查阅资料主要包括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各部门印发的有关实施方案、通知,组织召开的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题会议的会议记录,隐患排查建立的问题清单台账和整改台账,以及人员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的相关印证材料。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真督实查。督导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高鹏县长安排部署要求,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责任落实,抽调精干力量,强化督导力度,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落实。

(二)跟踪整改,逐项销号。督导组要认真做好督导工作记录,建立督导台账和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卡限期整改,逐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三)严守纪律,依规督导。督导组要加强人员管理,督导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轻车简从,不参加与督导无关的活动。各督导组成员的差旅费由所属单位承担。


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清单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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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清单

一、责任落实情况

1.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是否成立,运行是否规范,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是否安排调度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产权单位、维保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
    2.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行业范围内高层建筑消防主管责任,对前期移送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全部及时接收处置。
    3.高层建筑相关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各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实际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日常安全巡检是否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制是否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报告是否报属地住建部门。

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情况

1.日常消防管理情况。高层建筑管道井、应急疏散通道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建立。

2.高层建筑电梯排查情况。高层建筑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定期维保、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建立。

3.高层建筑选址、用地、规划排查情况。高层建筑选址是否不合理、是否存在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违规改扩建、改变用途和地质灾害隐患问题。

4.高层建筑供水供热供气情况。高层建筑供水供热供气管网维护、巡查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私自改动管道、报警装置等问题。

5.高层建筑消防审验情况。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审查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是否建立整治台账并开始组织整改。

6.高层建筑结构安全、物业管理情况。高层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外保温材料的情况,高层建筑物业企业消防责任落实情况。

7.高层建筑电气管理情况。高层建筑用电安全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建立,包括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消防电源安全保障不到位,电表箱等电气线路设备过载、老化、故障、使用“三无”电气产品、电气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测不到位等问题。

三、宣传报道情况

各职能部门是否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提示,是否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救灾知识。

四、问题整改情况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档立卡、限定整改期限,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