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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期间抚育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28 10:05


【图解】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期间抚育管护实施方案》的解读

方政办发〔2023〕19号


各镇人民政府:

《方山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延长补助资金期间抚育管护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

期间抚育管护实施方案

2000年以来,我先后实施两轮退耕还林工程,工程综合效益显著,有力促进了生态改善和农民增收,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我县将对2017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第一轮期满后,继续给予一定补助为巩固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资金补助期间的抚育管护任务,特制定以下抚育管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中央延长现金补助期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形成县、镇、村、退耕户四级层层联动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管护机制,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与提升,为建设“宜居宜游宜养宜业”四宜方山提供生态支撑。

二、管护任务

2017年以来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7.85万亩。

三、补助期限及标准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一轮退耕还林五年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补助100元。

四、补助范围

按照各镇每年以国家要求的保存率为标准,自查确认的保存面积发放(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现金补助原则上发放给原土地承包人,流转耕地实施退耕还林的按合同约定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现金补助政策已经到期的,2023年一次性补齐应发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实行县人民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负总责,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镇 ”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镇、村目标和责任,细化措施办法,强化成果巩固。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放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村级张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的发生。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管,将退耕还林工作纳入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

(二)巩固已有成果

各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抚育管护办法,制定科学的抚育管护标准,引导退耕农户科学经营,强化成果管护巩固,对本区域内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植补造、品种改良、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确保林木成活保存和质量提升。

(三)完善兑现办法

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分五年兑现期满后,继续给予现金补助的期限内,为保证管护效果,结合县、镇两级签订的退耕还林责任书,每年将补助资金直接下拨各镇,以镇为责任主体,根据验收结果,合理兑现。每年镇、村两级干部组成验收组,按照国家退耕还林保存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对合格部分兑现给退耕户,不合格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落实、督促补植补造,最大限度地巩固和提升退耕还林成果。

(四)严格公示制度

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每年退耕补助发放前由各镇政府组织统一审定,在村委公示栏以村进行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方可进行现金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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