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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方山县2021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1-11-03 20:45

方政办发〔2021〕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方山县2021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2021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秸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等利用方式,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效益,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

三、承载主体

经遴选确定的三家服务主体:方山县其亮农机合作社、方山县保贵农机专业合作社、方山县平元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目标

通过开展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促使全县秸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耕地质量明显改善,秸杆饲草化、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从根本上遏制秸秆焚烧和土地面源污染,力争形成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六、实施区域和任务

全县各镇所辖范围内的玉米种植区域实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其中:马坊镇由方山县其亮农机合作社负责,积翠镇由方山县保贵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圪洞镇、峪口镇、北武当镇和大武镇由方山县平元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

2021年秋季拟完成玉米秸秆离田资源化综合利用、地膜残膜清理、土地深翻任务,2022年春季拟完成土地旋耕任务,保证农民正常按时耕种。以实际验收作业面积为准。

七、实施内容

1、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底。

2、补助标准。根据《关于印发方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政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县每亩补贴96元(收饲草54元、秋季深耕24元,春季旋耕18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补助对象。方山县平元种植专业合作社,方山县保贵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方山县其亮农机合作社。

服务组织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过社会化服务,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从事农机服务的机械具有作业监测设备并纳入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智慧农机信息平台;

——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农机中心、农经中心)备案,并接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管。

4、实施标准。

1)作业农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各个环节作业到位;

2)秸秆离田资源化综合利用、地膜残膜清理要确保所作业过的地表无秸杆堆积,无地膜堆积、乱弃现象,并实现秸杆饲草化或能源化利用;

3)土地深翻达30—35厘米,不留死角,作业面要保持平整。

4)土地旋耕达20--25厘米,不留死角,作业面要保持平整。保证农民正常按时耕种。

5、检查验收。以智慧农机信息平台监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县项目领导组要组织专人不定时对作业环节进行随机检查,对已完成的作业区域由各镇进行初验后,报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抽查验收,抽验合格后由领导组办公室出具验收报告。

八、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政府成立方山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任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  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荣勤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员:陈  冲    县财政局局长

王熙照    县肉牛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少为    马坊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鑫辉    积翠镇人民政府镇长

  颖    圪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志伟    峪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娟    北武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小卫    大武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荣勤同志兼任。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开工、进度、作业质量、验收等事宜。县财政局负责按照服务合同的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予以补助。县肉牛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好秸杆饲草化回收利用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作为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要及时对项目实施区域的作业面积进行统计核实,以村为单位、以镇汇总,并按要求报县领导组办公室,作为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的依据。经遴选确定的三家服务主体要主动与各镇做好对接,积极开展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托管任务。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宣传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农民有效利用秸秆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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