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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七批)
来源: 吕梁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发布时间: 2018-12-09 09:28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4 |
D140000201812030018 |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美锦工业园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高压釜排放蒸汽,气味呛人;晚上不开除尘设备,粉尘污染严重;用污水降尘,影响周边居民;化粪池污水外溢,流到水渠污染环境。 |
吕梁市交城县 |
大气,水 |
群众反映的“建华建材有限公司”全称为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位于交城县经济开发区美锦工业园,建设有年产57.6万立方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项目,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12月4日,现场调查发现:1.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2.该公司高压釜周边无明显气味。经调查,该公司高压釜是用来高压养护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设备,饱和蒸汽从附近交城美锦热电有限公司购买,生产过程中,高压釜内不断通入高压蒸汽,使高压釜内保持温度和压力,达到养护的作用,期间,高压蒸汽随着温度降低逐步冷凝为水排出,完成养护出桩时,高压釜内剩余蒸汽通过管道泄压至另一高压釜中循环使用,高压釜打开后无带压蒸汽,不存在蒸汽外排,也无特殊气味产生;3.该公司5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该公司搅拌系统中水泥、矿粉、搅拌机排气口均与除尘器稳定连接,中间无其它旁路排口。经调查和调阅该公司有关资料,未发现该企业夜间擅自停用除尘设施的迹象;4.该公司厂区地面洒水所使用的是公司自备井水,经现场使用PH试纸测试该厂区路面积水,PH值为7,为中性;5.该公司办公楼东南角建有100立方生活污水化粪池,现场检查时,化粪池污水无外溢情况。该公司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40立方米,全部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和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刚刚建设了专用输水管道,正准备投入使用。 |
不属实 |
责成交城县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 |
20 |
D140000201812030010 |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郝家湾村,房水沟西侧的陆源岩公司采煤厂,占地约2600亩,以地质灾害为名义进行采煤,属非法采煤行为,采煤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且大型机械破坏了村民的耕地和果木,使村民耕地无法耕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郝家湾村东侧,也有一非法煤矿,存在粉尘污染的现象。 |
吕梁市孝义市 |
噪音,大气,生态,土壤 |
群众反映的“陆源岩公司非法采煤”的问题实为西辛庄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范围,该项目于2009年经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2011年12月试点启动灾害相对严重的郝家湾片区治理,公开招投标确定四川陆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片区施工单位。该项目片区由于地质灾害原因,造成大部分耕地严重裂缝、塌陷,致使多年来无法耕种,林木由于浅层煤自燃,无法生长。按照原设计方案本着先治理、后恢复原则,开始实施治理。2012年3月,该项目被省政府叫停,使该项目不能按原设计方案继续治理、恢复。2016年6月份,孝义市督查发现该项目区有煤矸石和露头煤层自燃现象,孝义市政府组织由西辛庄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指挥部牵头,多部门会商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对该区域实施封闭管理。2016年10月,孝义市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孝义市西辛庄镇郝家湾村火区治理设计书》,决定对着火区治理采取“降温剥挖结合封堵回填”的灭火方案,采用对着火区露天开挖火区的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剥离,找到着火体,灭火后进行回填处理。群众反映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郝家湾村东侧无煤矿。 |
不属实 |
责成孝义市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 |
54 |
D140000201811250038 |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三交镇高家沟村,河南侧的宏尚洗煤厂,存在粉尘污染、噪声扰民、污水外排、随意在路边倾倒矸石,污染环境。 |
吕梁市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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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尚洗煤厂位于临县三交镇高家沟村西北0.6km,为年入选原煤120万吨改扩建项目,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因修建煤棚于2018年3月21日停产至今;2.关于粉尘污染的调查情况:现场检查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原煤、精煤均存放于煤棚内。2套雾炮喷雾降尘设施、流动洒水车不定时循环洒水降尘;3.关于噪声扰民的调查情况:该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安装在全封闭的厂房内,因该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4.关于污水外排的调查情况: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的现象; 5.关于矸石随意倾倒在路边的调查情况: 厂区大门外约30米处,有村民高某于2014年从大沟洗煤厂拉了约5吨煤矸石用于填埋自家自来水管道。 |
属实 |
1.要求该厂继续保持用2套雾炮喷雾降尘设施、流动洒水车不定时循环洒水降尘;2.责令该公司在恢复生产后立即组织进行噪声监测,如监测结果超标,临县环保局将依法进行处罚;3.要求该厂协助村民高玉忠将路边的矸石清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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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D140000201812020085 |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杨家庄镇北偏城村,村西约4公里有一远峰公司,生产加工生石灰,存在扬尘污染,毁坏了村民的耕地和核桃树(300亩左右)。 |
吕梁市汾阳市 |
大气,生态,土壤 |
群众反映的“远峰公司”为汾阳市远峰高钙石灰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汾阳市杨家庄镇北偏城村蚂蚁沟处,环保手续齐全。1.关于扬尘污染的调查情况:2018年12月4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旋转窑炉脱硝装置和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石料厂石料破碎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厂区物料堆场已进行硬化,堆场挡风抑尘网没有破损,2套喷淋设施(25米180度旋转扬程喷淋)正在进行洒水抑尘,没有扬尘污染情况;2.关于毁坏村民耕地和核桃树的调查情况:汾阳市远峰高钙石灰工业有限公司实际占地77.291亩,其中,2013年5月7日,汾阳市国土局同意该公司使用38.85亩,并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有效期至2063年1月24日。违法占地38.441亩,属集体土地,并非村民的耕地,也没有栽种过核桃树。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该企业处于山沟,厂区周边耕地为坡地,受气候条件影响,今年初春下雪导致该区域的20000余颗核桃树基本未开花结果,目前土地已翻耕,通过镇村走访调查,未发现毁坏耕地情况。 |
属实 |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并责令其对强行占地38.441亩的违法事实,立即按相关法律要求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将立案查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报请市政府强制拆除,恢复地貌,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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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D140000201812020080 |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石庄镇西武堡村,村民在村西山上私挖乱采,毁坏了耕地(400多亩)和退耕还林地(200多亩),破坏生态环境。 |
吕梁市汾阳市 |
生态,土壤 |
群众反映的地方为汾阳市石庄镇中铝矿业西武堡铝矿广场场平工程工地。1.关于私挖乱采的调查情况:2012年8月1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对汾阳西武堡铝矿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核备案;2018年8月30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该矿发放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为0.7192平方公里(1078.8亩)。该矿区属于地下开采,截止目前一直未进行开采;2.关于毁坏耕地和退耕还林地的调查情况:因该矿下一步生产需要,该企业在采矿证允许范围外占用57.1560亩土地建设矿区附属场地,占用的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何未利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2018年11月2日,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该矿临时用地进行了批复。该地块涉及到的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要求一次性赔偿农户。该地块不涉及退耕还林地。目前,正在对该场地进行边坡整理、场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 |
不属实 |
责成汾阳市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自探矿,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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