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大武镇保安村、相当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11-14 11:05
方政征预(告)字〔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方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大武镇保安村、相当村集体土地17.0665公顷(256亩),现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大武镇人民政府。
二、被征地农民集体:保安村、相当村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保安村、相当村集体所有。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拟征收总面积17.0665公顷(256亩),其中保安村5.6515公顷(84.7725亩),相当村11.415公顷(171.225亩)(具体位置见影像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解决城市用地需求。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基础设施、商业用地。
七、预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30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4年11月18日后。
3、调查地点:保安村、相当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与大武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所涉农民集体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大武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保安村相关人员;相当村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大武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人社部门相关人员。
九、相关要求:
1、由大武镇人民政府通知保安村、相当村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3、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泓林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