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大武镇保安村、相当村、新洞上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3-18 17:30
方政征预(公)字〔2024〕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大武镇保安村、相当村、新洞上村集体土地15.8790公顷(238.19亩),该项目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大武镇人民政府。
二、被征地农民集体:保安村、相当村、新洞上村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保安村、相当村、新洞上村集体所有。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拟征收总面积15.8790公顷(238.19亩),其中保安村4.0506公顷(60.76亩)、相当村10.4971公顷(157.46亩)、新洞上村1.3313公顷(19.97亩)〔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北斗智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拟建设吕梁大道二期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之后。
3.调查地点:保安村、相当村、新洞上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与大武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所涉农民集体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大武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保安村相关人员、相当村相关人员、新洞上村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大武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人社部门相关人员。
八、相关要求:
1.由大武镇人民政府通知保安村、相当村、新洞上村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泓林,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