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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转(征)用方山县圪洞镇潘家坂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10-09 09:00


方政征预(告)字202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拟转(征)用方山圪洞潘家坂集体土地0.9238公顷13.86亩),该项目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政府批次进行农用地转用并报市政府批准,现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征)用乡镇:圪洞人民政府。

二、转拟(征)用农民集体:潘家坂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潘家坂集体所有

四、拟转(征)用位置面积范围:位于圪洞潘家坂(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转(征)用土地的目的:圪洞潘家坂拟用于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六、拟转(征)用土地用途:工业

七、预公告时间: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20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3年10月20日后。

3.调查地点:圪洞潘家坂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圪洞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潘家坂村委核实被转(征)用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会人员:圪洞人民政府相关人员;潘家坂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圪洞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地股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九、相关要求:

1.由圪洞镇人民政府通知潘家坂村委及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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