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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转(征)用圪洞镇圪洞村和车道崖村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10-11 08:05


方政征预(告)字〔202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拟转(征)用方山县圪洞镇圪洞村、车道崖村集体土地0.4202公顷(6.30亩)该项目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政府批次进行农用地转用并报市政府批准,现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征)用乡镇:圪洞人民政府

二、拟转(征)用村民集体:圪洞村、车道崖村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圪洞村、车道崖村集体所有

四、拟转(征)用位置面积范围:位于圪洞镇圪洞村、车道崖村(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转(征)用土地的目的:圪洞镇圪洞和车道崖村拟用于居住用地项目

六、拟转(征)用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预公告时间:20231011日-2023102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31024日后

3.调查地点:圪洞村民委员会车道崖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圪洞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圪洞村、车道崖村核实被转(征)用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会人员:圪洞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圪洞村、车道崖村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圪洞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九、相关要求:

1.由圪洞镇人民政府通知圪洞村、车道崖村村委及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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