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转(征)用圪洞镇圪洞村和车道崖村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10-11 08:05
方政征预(告)字〔2023〕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拟转(征)用方山县圪洞镇圪洞村、车道崖村集体土地0.4202公顷(6.30亩)该项目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政府批次进行农用地转用并报市政府批准,现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征)用乡镇:圪洞镇人民政府
二、拟转(征)用村民集体:圪洞村、车道崖村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圪洞村、车道崖村集体所有
四、拟转(征)用位置面积范围:位于圪洞镇圪洞村、车道崖村(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转(征)用土地的目的:圪洞镇圪洞村和车道崖村拟用于居住用地项目。
六、拟转(征)用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预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3年10月24日后
3.调查地点:圪洞村村民委员会、车道崖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与圪洞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圪洞村、车道崖村核实被转(征)用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会人员:圪洞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圪洞村、车道崖村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圪洞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九、相关要求:
1.由圪洞镇人民政府通知圪洞村、车道崖村村委及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