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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转(征)用峪口镇峪口村集体土地 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03-13 09:05



方政征()字〔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拟转(征)用峪口镇峪口集体土地0.2387公顷(3.58亩),该项目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政府批次进行农用地转用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拟转(征)用乡镇:峪口镇人民政府。

二、拟转(征)用农民集体:峪口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峪口村集体所有。

四、拟转(征)用位置面积范围:位于峪口镇峪口村峪安苑小区北面(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转(征)用土地目的:峪口镇峪口拟建设红白理事厅用于服务峪口镇二期移民区(原杜家会村)

六、拟转(征)用土地用途:基础设施用地(红白理事厅)

七、预公告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3313日之后。

3.调查地点:峪口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峪口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峪口村核实被转(征)用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峪口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峪口村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峪口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地股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相关要求:

1.由峪口镇人民政府通知峪口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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