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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 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冬季用煤、用气 安全防范的通知

来源: 吕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11 15:15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2024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冬季用煤、用气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

(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春节假期临近,春运即将开始,人员流动将大幅提升,群众探亲访友、旅游、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加,可能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尤其是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聚集,群体免疫力不强,极易造成集体感染。养老服务机构防控任务艰巨复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保持春节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确保老年人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不断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一是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案。如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其他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二是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应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应定期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三是环境通风消毒。养老服务机构应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于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床头柜等,应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四是做好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确需进入的,应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外出,避免交叉感染风险。五是做好疫情物资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足够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的防护需求;应关注防疫物资的质量和有效期,避免使用不合格或过期的产品。六是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救助绿色通道。养老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助;应熟悉当地医疗救助流程,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

(三)强化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各县(市、区)要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尽快接种含XBB株抗原成分的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疫苗。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苗接种的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疫苗接种率,共同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二、加强冬季用煤、用气安全防范

(一)重点关注冬季用煤、用气安全工作

冬季历来是用煤、用气高峰期,一氧化碳中毒风险增大,容易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各县(市、区)要重点关注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冬季用煤、用气安全防范工作。

(二)扎实开展冬季用煤、用气安全排查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冬季用煤、用气安全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要立即予以更换或取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养老服务机构专项应急预案,不完善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不断加强冬季用煤、用气安全宣传

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冬季用煤、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手段,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普及冬季用煤、用气防范措施,注意事项,自救呼救技能及安全相关知识,切实增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冬季用煤、用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高位谋划、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高效推进。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迅速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开展冬季用煤、用气安全排查,宣传冬季用煤、用气安全防范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隐患,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度过春节。

(三)做好信息对接。各县(市、区)要在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安全排查工作中保持信息通畅,通过及时、准确的信息对接,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实施,避免出现盲区和遗漏。有关疫情防控和冬季用煤、用气排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加盖公章报市民政局社事科。

人:赵越

联系方式:0358-8237023

电子邮箱:llsmzjssk@163.com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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