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春节 “送温暖”活动
来源: 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2-19 09:35
2月7日,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晋民函〔2024〕22号),春节前后在全省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主动发现机制。聚焦重点对象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立即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要加强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及时为临时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帮助困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要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求助有门、受理及时。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应对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结合“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困难群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通知强调,要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确保春节前将2月份的低保、特困、高龄、残疾、孤儿等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代理发放金融机构滞留救助资金。
通知提出,各地要密切关注受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配合,强化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对经应急期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人员,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