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 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来源: 吕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12 09:25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厅部署要求,切实把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统筹做好春节“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春节期间,各地要结合走访慰问,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积极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救助帮扶。要结合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认真梳理并下力气解决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苗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
二、各项措施再细再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动发现机制。聚焦重点对象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立即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要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发挥乡镇备用金作用,对滞留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切实加大救助力度,及时为临时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帮助困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
三、加强部门责任协同,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各县(市、区)要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全面落实民政、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工作责任,按照资金直达要求,按时足额将各类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春节前将2月份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救助金发放到位。
四、针对因灾遇困群众,做好基本生活救助
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应急期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及时落实各项救助措施。要重点关注受灾群众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切实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五、确保春节期间遇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做好节假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需求,省市两级将对各地热线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部署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强化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解决春节期间急难个案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春节。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