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方山县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3-04-27 09:05
各镇人民政府:
《方山县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学生申报,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
方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6日
方山县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综)〔2023〕5号),结合我县近年来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县就读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全省高职扩招生参照以上标准予以资助。
二、资助对象的来源
国家乡村振兴局通过对2022年“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信息与教育部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比对,将结果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标注。要求各地以标注的学籍信息作为依据,合理确定补助对象,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全覆盖。
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我县就读的中职、高职、技校共1991人,县乡村振兴局经过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1769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222人(未在校178人、保留学籍7人、休学4人、已离校32人、暂缓注册1人)。对初步筛选出符合资助条件的1769人组织申报,根据申报资料最后确认受助对象。
三、工作步骤
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国家乡村振兴局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信息,经筛选、申报、资格审核、公示公告程序后发放补助资金。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导出名单。登录“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点击左侧“查询”中的“学生信息查询”菜单,可以查询到国家乡村振兴局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方山县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信息,点选“2022年秋季学生信息查询”,并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方山县相关学生信息。
(二)县级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生信息逐人审核,筛选不符合条件学生(未在校、已毕业、休学、开除、退学、已离校、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重复入学等) 并在名单中剔除,原系统中未标注学籍信息的默认为有学籍。此项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完成。
(三)镇级级复审。县乡村振兴局将筛选后产生的拟补助学生名单分解至相关镇,由各镇通知各村组织申报,镇负责资格审核,镇审核学生受助资格无异议后,将学生受资助信息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后镇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并汇总后上报。此项工作要在5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各镇上报的学生申请汇总资料由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后,将学生拟资助名单在方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县乡村振兴局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拨到户。此项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具体流程见《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审核及资助金拨付流程示意图》(附件 2)。
(五)关于不在系统中导出名单范围内学生申报。通过登录“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的学生名单中,发现有部分学生没有纳入系统导出的学生名单中,关于这部分学生如确实符合资助对象条件也可同步进行申请。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向省市乡村振兴局请示后按批复意见确定是否给予资助,各镇在接收学生申请时要按系统中名单和未在系统名单分别汇总。
四、学生申请需提交材料包括:
1、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 1);
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
4、户主、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
5、户主、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证明;
7、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标注持卡人姓名)。
五、资料报备
县乡村振兴局要做好雨露计划过程管理工作,将学生的申报资料整理归档备查,包括学生申请表、建档立卡在档证明、学籍证明、在校证明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资助工作结束后要将资助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此项工作要在7月10日之前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镇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作用,切实做到资助对象全覆盖。
针对学生符合资助条件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漏报的情况,可以进行补报,资助程序同上。
(二)加强管理监督。加强雨露计划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将补助金发放到位。设置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发动。县乡村振兴局将通过网络、电视广告、媒体、发放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雨露计划扶持政策,各镇各村利用大喇叭、公告栏、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做好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 系 人:赵斌
联系电话:0358-6022532
联系邮箱:sxfsfpb@163.com
附件:
1、2022-2023 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2022-2023 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doc
2、2022-2023 学年雨露计划审核及资助金拨付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