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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补贴

来源: 方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05 09:00


一、资金文件:《方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23〕23

二、情况公示村级公示,县级公告。

三、政策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通知》(晋农发〔2023〕22号)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45号)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吕梁市2023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函〔2023〕109号)

四、申请流程

(一)青贮空池(窖)测量

(1)对2022年已验收过的青贮池(窖)空体不再丈量,只作调查核实。

(2)对新建青贮池(窖),须由乡镇组织镇、村两级人员进行逐户调查空体容积、牛存栏量和青贮玉米种植亩数,经户主确认后,两级人员及户主现场签字,留存档案作为后期青贮玉米进行验收时的依据,实时调查后报县中心。

(二)青贮量容积测量验收:由县畜牧兽医中心牵头,组织县、镇、村干部,以调查表为准,符合验收要求的对青贮存量现场实际测量。测量和核实结果须由户主本人及县、镇、村三级干部同时签字,并盖村委会和镇政府公章后有效。验收表一式三份,镇村两级各留存一份复印件,畜牧中心保留原始验收表。

(三)项目实施完成资料的收集:县畜牧兽医中心整理所有相关文字、图片等验收资料;村委须提供公示远景、近景照片一张并盖章;符合青贮草补助条件的实施主体须提供本人或法人身份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公户要求提供开户银行行号),身份证和银行卡姓名必须一致。

(四)补助对象公示:对补助的青贮玉米户,以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五)补助资金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验收测算的数据及补助标准和核定的补助资金额度,报县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审批补助兑现。

(六)补助资金一卡通兑现:补助资金审批后,由县畜牧兽医中心会同县财政部门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所提供的“一卡通”账户中。

五、补贴对象范围

在县域范围内,从事牛羊等草食畜养殖并建有饲草青贮设施(青贮池)的规模养殖场户(牛存栏量5头以上)、专业化收贮企业(合作社)、优质牧草种植示范户、优良品种改良示范户等

六、补贴标准28元/立方米

七、受理单位村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中心

八、办理时限12月31日前

九、联系方式0358-6022276

十、补贴结果补贴青贮量169273.1立方米,补贴资金4739646.8元(28元/立方米),涉及青贮户901户

十一、监督渠道0358-602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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