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农机购置补贴
来源: 方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2-20 15:25
一、资金文件: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1]5号)
二、情况公示:省级公开公告
三、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1]5号)
四、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2、申请补贴。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或使用手机APP(可登录山西农机化信息网相关网页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下载安装“农机购置补贴”APP)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实行牌证管理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3.补贴机具核验。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要求,对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银行卡、购机发票等申请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4.补贴信息公示。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补贴申请后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核验通过的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汇总形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见附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县级财政部门。核验、公示、报送材料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兑付补贴资金
县财政部门审核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兑付申请,按照先操作办理服务系统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程序,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因违规、退货等原因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纳入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退货档案材料由经销企业交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保存。
补贴政策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五、补贴对象(范围):全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六、补贴标准: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2021-2023年补贴额一览表为准
七、受理单位: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八、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0358-6022789
十、补贴结果:补贴机具378台,受益户数308户,补贴资金205.825万元。
十一、监督渠道:方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城碧秀路1号旧高中对面),受理电话:0358-6099923。
方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