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财政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绩效自评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2-23 10:05
方山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及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已完成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及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梳理了年度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形成了自评结果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现将具体情况报送如下:
一、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自评,县级各部门(单位)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自评项目涉及资金总额103733.897万元,县级各部门(单位)共计开展自评952个,其中线上一体化自评项目852个,涉及金额 43678.21万元,其中自评结论为“优”的754个,“良”的39个,“中”的8个,“差”的51个;线下转移支付自评100个,涉及资金60055.687万元,其中自评结论为“优”的64个,“良”的21个,“中”的13个,“差”的2个,部门整体自评27个,“优”的25个,“良”的2个。自评报送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坚持做精做深的原则,抽取项目,核查其自评结果的真实性。
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在各部门(单位)完成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聚焦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本次评价范围全面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等四本预算,共选定22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分布如下:一般公共预算包含16个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涉及4个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1个项目,社会保险基金涉及1个项目。涵盖民生类、政府购买服务类、专项债等类型,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性与代表性。
从本次重点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项目能够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和预算安排推进实施,资金使用合规、管理规范,项目决策科学、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22个被评价项目中,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1个,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12个,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7个,成本效益分析法项目2个。从本次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来看,绩效等次为“优”的项目基本实现了预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使用较为规范,公众满意度较高,总体运行效果较好;绩效等次为“良”的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成效发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整改完善。绩效等次为“中”的项目存在问题较为突出,需重点进行整改,财政安排资金时应从严考虑。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严格落实整改。对项目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结果相关问题已第一时间向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完成反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和标准要求,压实被评价单位整改责任,督促被评价单位及时完成整改。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方山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情况》(方财预【2025】68号)、《方山县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方财预【2025】82号)压减资金25.52万元,收回资金589.4万元,并建议主管单位进一步核实后剔除成本效益分析中不合理支出,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有机结合机制。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以绩效自评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为契机,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精准投放、高效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财政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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