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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山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4-30 11:35

                    ——2024年4月17日在方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方山县财政局局长 王 强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二四四”发展思路,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工作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全面建设清廉财政,为推动方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03006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80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798万元,调入资金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72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41489万元,上解支出1481万元,调出资金39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5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1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489万元,为上年204245万元的118.23%,增支37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安排支出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0.37%;

(2)公共安全支出56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2%,同比增长5.9%;

(3)教育支出305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0%,同比增长5.47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59%,同比增长20.45%;

(5)卫生健康支出135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54%,同比减少25.71%;

(6)节能环保支出92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73%,同比减少17.92%;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3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47%,同比增长69.39%;

(8)农林水事务支出534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61%,同比增长45.03%;

(9)交通运输支出68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49%,同比减少25.35%。

3、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实现了收支预算平衡。结余资金32082万元,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35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完成3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71万元,上年结转使用753万元,调入资金45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7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7784万元,调出资金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54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00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42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9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41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98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年终结余8万元。

   (五)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4961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3316万元,再融资债券163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文化艺术馆、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三大板块”旅游公路、棚户区改造、污水处理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023年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32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535万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3300万元,本级财力偿还23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全部用再融资债券偿还);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60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100万元。

2023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223508万元,债务余额223508万元,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率为88.77%,低于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我县安排预备费1426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安排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年初预算时难以预见的开支等553万元,结余资金87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七)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是坚持“生财有道”,扎实抓好财政开源增收。加强财税联动,深挖税源增收点实现平稳运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64万元,同比增长19.9%。坚持不等不靠,向上级部门争取财力补助和项目资金支持,缓解财力不足现状,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8803万元,同比增长5.39%;争取债券资金33316万元,同比增长70.08%。

二是坚持“用财有方”,增强重点支出财力保障。全县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41489万元,同比增长18.23%,有力的保障了全县各项支出需求。全年“三保”优先足额保障,民生支出19816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2.06%,各项重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重点领域保障到位,衔接资金规模达到26675.95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8463万元。

三是坚持“管财有力”,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接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绩效考核七项制度,全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资金29984万元,对19个部门进行试点绩效目标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全面落实和执行“无预算不采购”政策,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应用,解决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问题。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政务信息化建设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起、处理警告违规采购单位7家。

四是坚持“化险有效”,稳妥处置政府债务风险。制定了《方山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把关,科学合理分配政府债务限额,全县地方性债务余额223508万元,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8.77%,未超过120%警戒线。制定了《方山县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全县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款11146万元,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的4.14%,未超过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全县财政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五是坚持“治理有序”,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了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对4个单位的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财经纪律执行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了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政府债务、衔接资金、惠民补贴、国有资产处置等9类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常态化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开展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动,重点对教育、卫生、供暖等领域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抽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开展“作风纪律大整治、工作效率大提升”行动,重新启用了财政大厅,业务股室集中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的来看,2023年财政工作克服困难、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增长乏力,刚性支出逐年加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对民生和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不足。二是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压力较大。三存量暂付款规模大,短期内难以消化,造成部分财政资金清算难,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4年全县预算草案

2024年,综合考虑全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一二四四”发展思路,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工作理念,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宜居宜游宜养宜业”四宜方山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厉行节约办实事,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精打细算。

    二是把钱花在刀刃上,建立偏向型财政保障机制。坚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把有限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投入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

三是不折不扣保重点,建立担当型财政保障机制。坚定“三保”第一的位置不改变,对照“三保”清单,编足编实“三保”支出,应编尽编,不留缺口。

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根据中共方山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2024年经开区收入分成及政策性因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8400万元,同比增长0.09%。其中:税收收入28400万元,较2023年完成数减少2.31%;非税收入10000万元,较2023年完成数增长7.62%。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78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84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41826万元(其中:县本级统筹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6353万元、特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4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62万元,上年结余3208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0万元。

2、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上解支出58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7万元,调出资金4844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11226万元。

重点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46万元,同比减少4.18%;公共安全支出5684万元,同比增长2.25%;教育支出26796 万元(剔除上年一般债券安排职教中心建设、高中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一中(初中)及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300万元)后,同比增长2.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1 万元(剔除上年一般债券安排文化艺术馆项目、低级别文物保护修缮工程2100万元)后,同比增长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60万元,同比增长5.91%;卫生健康支出13794万元,同比减少5.6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较上年有所减少;农林水支出42739万元,同比增长5.98%。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78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1179万元。其中:县级收入4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6万元,上年结余5549万元,调入资金4844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17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的支出467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651万元,其他支出52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4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8万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723万元,支出安排21301万元,本年预算收支结余1422万元,滚存结余16837万元。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4年,县财政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高质量推动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一)坚持以政领财,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坚持财政部门的政治属性,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有效的政策举措、显著的工作成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勇担保运转、防风险、促发展重任,壮大“做蛋糕”的体量,提升“分蛋糕”的质量,努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培植财源,助推经济转型。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完善财税、金融、国土、统计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坚持“抓大不放小”,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发挥好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围绕“生态打底色、文化做支撑、旅游见成效”,大力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积极支持传统工业创新提质,推动新能源等新型产业壮大;持续支持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三)坚持保障重点,提高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理念为引领,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小钱小气上,要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等活动和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等相关政策,拓宽民生资金投向,落实落细每个民生项目,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坚持有效监督,防范各类风险。强化财政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继续做好财政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工作,完善和改进内控制度,对各项资金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坚持要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各类资金资产和支持性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化债需求。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禁任何形式变相举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动暂付款消存遏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坚持《预算法》法定原则,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财政机关和部门单位“人人讲绩效、人人重绩效”的良好氛围,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不力、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发挥好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完善以财政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财政信息公开体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持续推动“阳光财政”建设。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踔厉奋发、主动担当,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方山县2023年预算执行与2024年预算草案表.xls

         2.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xlsx

       3.举借债务情况.docx

         4.重大政策和重点绩效目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