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号:晋方交综运决字【2023】第020号
来源: 方山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发布时间: 2023-09-01 16:00
当事人 | 个人 | 姓 名 | 刘贝贝 | |||
住 址 | 吕梁市离市区下水村245号 | |||||
单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8月25日上午在209国道积翠乡南虎滩村路段处刘贝贝驾驶晋JD06922号巡游出租车超经营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以现场笔录和影像资料为证,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方山县财政局,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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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方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印章)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