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调整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31 16:00
调整数量:1条,内容:学校体育设施改变性质和用途批准 。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行政审批股:赵拖力,联系方式:15535884133,办公室:张玉亮,联系方式:13096672061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权利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行政许可 | 728151207-XK-0006 | 学校体育设施改变性质和用途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1.受理责任:通过检查或收到举报发现学校体育场地改变性质或减少面积。 2.审查责任:审查市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受理学校体育场地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工作流程。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备案,审查期限为7个工作日;审查省属学校体育场地擅自改变性质用途或减少面积的受理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转报决定(不予转报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于学校擅自改变体育场地性质用途要责令改正并限期恢复。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未经批准,改变学校体育设施性质和用途或减少其面积的。 | 《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 由县级以上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限期建设符合教学标准的体育设施或恢复原有面积,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与体育部门共同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