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9-23 07:40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权利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行政检查 | 728151207-JC-0001 |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 第七条 | 1、检查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2、处置责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形成科学合理的督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复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行政处理; 3、信息公开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 1、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方案; 2、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3、实施检查时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未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置意见; 5、相关信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 | 训诫或者书面告诫;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 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责令辞去或建议免去领导职位 | |||||||
行政检查 | 728151207-JC-0002 | 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 第二条、第七条 | 1、检查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2、处置责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形成科学合理的督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复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行政处理; 3、信息公开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 1、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方案; 2、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3、实施检查时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未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置意见; 5、相关信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第二条、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 | 训诫或者书面告诫;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 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责令辞去或建议免去领导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