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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段学生资助金给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9-23 07:33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利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给付

728151207-JF-0002

各学段学生资助金给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八条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1、受理评审责任:公开资助文件和方案;按规定受理符合资助条件人的申请;严格把关,按照规定审查;公开公正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2、复核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指标、程序审批;及时汇总上报。

3、资金发放责任:按照规定时间把资助金拨付到受助人(或监护人)银行储蓄卡。

1、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审,造成不良后果者;

2、未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造成不良后果者;

3、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金;

4、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指标、程序审批;

5、未按照规定时间把资助金拨付到受助人(或监护人)银行储蓄卡。

6、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训诫或者书面告诫;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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