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教育
关于调整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8-09-22 22:02
方政办发〔2018〕76号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主任及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133号)和《关于调整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通知》(方政办发〔2013〕 112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县督导体制,因方山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局领导人员的调整,经研究决定对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及相关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审议我县制定的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全县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方案;研究教育督导的重大事项;聘请我县专兼职督学;发布我县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改玲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车龙清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 主 任:田德隆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委 员:任星星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穆天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保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薛万斌 县财政局局长
宋小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福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玉春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陈 冲 县审计局局长
王 建 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局长
王志坚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海龙 县编办主任
任兔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在方山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县人民政府负责。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由车龙清兼任,副主任由李月平、王建军担任。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