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占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1-13 16:11
方政发〔202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方山县委组织部文件《关于提名吴占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21〕82号)、《关于提名薛海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21〕84号),经2021年11月10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吴占平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
赵建云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薛海茹同志任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 石同志任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旅游管理科科长;
薛 燕同志任县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部主任;
穆天璇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
高峰同志任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宣传信息科副科长;
薛小飞同志任县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部副主任;
李旭荣同志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仰智同志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秦丽娜同志任县电子商务和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副主任;
穆海龙同志任县肉牛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艳军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
高方明同志任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冰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志红同志任县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贾彩宏同志任县会计服务中心主任;
王文奇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秦利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任儿则同志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荣同志任县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艳龙同志任县应急减灾中心副主任;
苏爱红同志任县审计专业服务中心主任;
吕小瑞同志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王小飞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剑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小江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薛二东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曹晓雷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冯雷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吴振亮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枫同志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薛长厚同志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免去:
刘芝文同志县疾控中心主任职务;
吴占平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赵建云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侯海峰同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薛海茹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 石同志县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信息科副科长;
穆天璇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