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贾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04-20 19:40
方政发〔2019〕11号
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贾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方山县委组织部文件《关于提名贾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19〕40号)、《关于提名王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19〕45号)、《关于提名牛香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19〕50号)、《关于提名李海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19〕52号)、《关于提名刘芝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19〕55号),经2019年4月1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贾飞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斌斌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荣珍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李海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侯志清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郭晋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坊派出所所长;
薛强同志任县公安局麻地会派出所所长;
刘程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圪洞派出所所长(副科);
薛连海同志任县公安局峪口派出所所长;
李晋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武派出所所长(副科);
韩永福同志任县公安局孙家山派出所所长;
闫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秦连保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牛香平同志任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王继平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杨银梅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袁全保同志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王军同志任县招商引资局局长;
张永明同志任县公共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崔海兵同志任吕梁新城方山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刘芝文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
付飞飞同志任县城镇集体联合社主任;
刘耀宏同志任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主任;
李晋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卫兵同志任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贾飞同志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昉珍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军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永明同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常建明同志县公共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崔海兵同志吕梁新城方山城市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崔秀勤同志县重点项目发展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青亮同志县煤炭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福平同志县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斌斌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玲珍同志县经济林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旺同志县公安局马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薛连海同志县公安局麻地会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程鹏同志县公安局峪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晋同志县公安局北武当派出所所长职务;
韩永福同志县公安局飞机场派出所所长职务;
闫鹏同志县公安局横泉水利派出所所长职务;
车耀亮同志县公安局大武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全富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晋军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岩峰同志县重点项目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荣珍同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芝文同志县疾控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付飞飞同志县城镇集体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刘耀宏同志吕梁新城建设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忠平同志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晋军同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职务。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