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四次会议 E类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4-10-12 17:12
方环函〔2024〕42号
尊敬的王亚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大武镇209道路扬尘污染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大武镇人民政府负责霍州煤电路段及沿路两侧50米外可视范围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我局针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内外尘土飞扬、物料乱堆乱放、厂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切实加强企业精细化管控措施,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形象,确保厂区环境整洁、管理运行规范、污染物达标排放。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大武镇人民政府和我局关于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一些做法:
一、大武镇人民政府
1、全面清理各类垃圾。对绿化带、公路沿线的边沟和防护带内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垃圾清理后进行绿化,不得出现裸土部位。浆砌片石边沟等不适宜种植植物的边沟,保持自然植被。
2、货车停车场扬尘治理。对大武镇境内所有货车停车场开展排查整治、建立详细的工作合账,明确包联领导和责任人。停车场要有连续围墙(围挡),场地全部硬化或键设钢渣,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落实常态化清扫、洒水要求。发现非法停车场一律取缔。
3、开展“洗城”活动。组织有关部门、村委、企事业单位,对辖区内主次干道绿化带、支路小街巷、楼宇屋顶。建筑工地、垃圾站、城乡结合部道路等进行清扫保洁。对广场、公园、沿街树木、路灯杆、景观灯等公用设施进行冲洗,确保表面无浮土,风吹不起尘。
二、吕梁市生态环境方山分局建立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动态排放源清单,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1、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建设车辆冲洗平台,并正常运行,禁止车辆携带泥土或厂区污染物上路。严禁出入车辆在厂区外乱停乱放,特别是209国道两侧企业,均应有序出入,严禁在国道上停靠。厂区内外道路全部硬化,道路两侧种草、种树,道路标线、标识清晰明了。厂内裸露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并配备清扫、洒水车辆,强化日常管理,专人负责,确保厂区内外干净整洁无尘土。
2、物料露天装卸作业的,要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并正常使用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3、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苫盖、喷淋等防尘措施。
4、厂区主要运输道路保持清洁无积尘,每天至少进行1次湿扫作业,厂区边角进行人工除尘作业。
5、厂区内使用的倒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
我们以降低PM10为攻坚方向,以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裸地扬尘、工业企业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优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负责人: 高海宁
承办人: 薛慧芳 联系电话:13903588822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