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四次会议 D类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24 16:05
方城综函〔2024〕62号
王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您所反映当前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滞后及存在的诸多不足,结合本县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状况,现作出答复如下:
为推动中心民生服务工作集中力量抓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针对我县目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大了以下监管力度。
一、严格查处力度,规范物业服务,重点对未经验收就已经交付使用工程的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底数,逐级申报落实,就建军庄安康小区的未验收就入住住户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心已将此类问题纳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验收,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对此我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整治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心物业股将组织人员已对全县物业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物业企业等级评定要求,严格执行物业企业退出机制的落实。
二、对既无物业服务企业也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鼓励其成立业主委员会,确实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社区成立物管会进行管理,保障共用设施的完整好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物管会和主管部门不断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提高物业服务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对目前未依法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限期备案,对无从业资格证的物业企业督促其限期办理,完善相关从业资格手续,否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等级评定要求,推行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取缔其从业资格。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共管共治。一是通过物业企业微信群转发小区群、宣传日、实地宣传散发物业管理政策及安全警示教育资料传单,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及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全民参与共治共建的积极性;二是打造示范小区,加大对选树示范小区管理指导力度,精心打造一个管理规范、安定和谐、环境优美的示范小区,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组织物业服务行业观摩学习,为推动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三是规范物业行业服务收费行为,增强透明度。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按照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各项工作程序要求,出台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定实施方案,下一步将依据各物业服务情况与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状况逐步开展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步入合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严格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平、公开、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同时物业企业定期公开物业费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做到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的透明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张永明
承办人:闫国胜
联系电话:6027000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