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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四次会议 D类第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24 10:25

方城综函〔2024〕57号


王瑞红等8名代表:

您《关于体育场公共厕所管理运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公共事业的关心。

提案收悉后,我们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的相关规定,500米内应有公共厕所,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现在,体育场南门外、广场东北角、公园北边各有水冲厕所一座,都在500米以内,符合城市公厕规划实际。并标注了指示牌,故经请示县政府不予批复再建公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张永明

承办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6027000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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