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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三次会议D类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11-20 09:20

方公交警〔202376

裴亚利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守法出行意识

我大队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让文明安全出行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多管齐下的全方位宣传,提高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对《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关注度、知晓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二、加强执法,不断提高部门执法管理效果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督局、交通局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综合治理行动。对电动车销售商进行摸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车销售店的营业执照、进货渠道、销售方式和经营品种是否超出范围经营,电动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拼装改装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辆销售秩序,避免不合格电动车销售,从源头上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是狠抓守法出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路面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工作,对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依法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 “教罚结合”,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教育实效。

(三)是加强巡查疏导。利用日常巡查和查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时机,正确引导、劝导和服务广大群众非机动车辆依规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停车位内,做到有序停放、车头朝外、车身不超出停车位,不影响行人通行,让群众正确停放形成常态,提高群众的自觉性。对人流量密集的超市、医院、公园、校园、修理点等摩托车、电动车店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加强配套,努力改善优化群众出行环境

合理优化交通设施全力确保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着力解决停放泊位少、停放乱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统一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对主干道、大型商场、公园、广场等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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