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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三次会议 A类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3-08-22 17:00

 〔2023〕工信字第1号

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三次会议

 A类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5G、千兆网等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通过加强对《山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宣传,引导广大百姓和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保护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义务,维护正常通信秩序;通过进一步明确通信设施保护、赔偿条例或办法,针对损坏光缆、通信设施等情况,根据价值对运营商进行成本的赔偿,避免刻意破坏,造成资源浪费。

二、严格落实管线保护工作要求。在规划设计城市道路等县政基础设施时,严格按照《山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要求,落实好协调会商、管线预留、统筹配套建设以及拆建赔补等各项工作,助力抓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三、明确施工过程中管线保护责任。对相关项目建设各方提出相应要求,并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有效联络机制,施工、监理、通信基础设施权属单位建立微信群、相互交流电话,确保随时沟通。施工单位开挖工前需向监理单位上报施工计划,由监理单位与各通信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沟通,各方到现场,由通信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责人指明通信基础设施位置,确定无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同时通信基础设施单位应派现场负责人随时监控施工现场,发现不合理施工时,可叫停施工。监理方、施工方需做好施工现场资料的存档工作,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现场影像资料的留存。

四、建立与公安机关协同工作机制。依法打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或者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工作,从而进一步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数字方山建设进一步融智赋能,创造更加美好的数字生活。

方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电话:0358-602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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