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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山县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2号 建议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10-11 10:05
方住建函〔2024〕答人字第6号
尊敬的张敏代表: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方山县城方正南街路灯以及道路排水设施急需维修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方正南街(第三幼儿园到新高中路段)路灯损坏、缺失,影响夜间通行;靠近圪洞安置房道路东侧路面雨季积水严重,行人和车辆蹚水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4年9月9日,县领导到现场进行了调研,确定增设排水沟以解决路面积水问题,指定由我局负责实施。现排水沟工程已于2024年10月8日开工实施,预计11月底完工。关于路灯损坏、缺失问题,我局正在积极向县政府申请资金,争取早日维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帮助我们的工作,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的建议。
负责人:李军
承办人:郭勇
联系电话:13903588951
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