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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25 09:35

方城综函〔2024〕66号


张改娥代表:

您《关于县体育场适当延长大门开放时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对县体育场适当延长大门开放时间的建议非常中肯,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现答复如下:

关于体育场的开放时间。经与部分政协委员协商,由于体育场城内第二小学需占用作为操场,故在保障第二小学教学正常上体育课、又最大限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休闲锻炼需求的前提下,会议协商一致同意重新制定了体育场的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夏季  5:30--22:30

          冬季  6:30--18:30

学校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时间:

       11:00--12:00       14:00--17:30

新的开放时间已经执行,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张永明

承办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6027000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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