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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方山县聚鸿大酒店重大火灾 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7-18 15:40


方政函〔2024〕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消防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5181-2017《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及《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政府决定对方山县聚鸿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对方山县聚鸿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明确整改责任、认真督促隐患整改,务必按照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部门联合督办机制,确保形成政府督办、部门联动和行业督导整体合力。

三、严格标准,依法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5181-2017《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及《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对方山县聚鸿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法律和技术服务,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等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复查。对复查合格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销案,经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摘牌。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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