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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西吕梁山矿产品有限公司延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批复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6-09 08:10
方政函〔2022〕51号
方山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山西吕梁山矿产品有限公司延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为确保我县消防安全稳定,进一步维护我县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受不可抗因素制约山西吕梁山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县政府同意山西吕梁山矿产品有限公司延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延期整改时限确定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7月30日。
2.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派专人积极督促整改,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消除火灾隐患。
3.待隐患整改完成后,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按法律程序进行销案。销案后由县应急局报告县政府办予以摘牌。
此复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