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县“两会”建议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0 17:10
方政办函〔2024〕16号
各承办单位:
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共向县政府提出建议、提案130件,其中代表建议42件,委员提案88件,为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满意度,现就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件清点、核实登记,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以及办理进度和标准要求,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反映事项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完善办理责任制,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认真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提案、建议的跟踪办理和答复工作。对县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综合分析,拟定办理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如对承办主体存有异议,请务必于6月25日前与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沟通,并提出新的承办主体,经共同协商后可以重新调整承办单位。
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建议、提案情况于7月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附件1)
二、严格办理时限
各承办单位应于9月25日前将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对于情况复杂、确实难以按时答复的,须书面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限,最多可延长1个月,同时积极做好向代表、委员的解释工作。对于会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协办单位要积极沟通联系,协办单位应在8月25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建议提案会办意见格式见附件4),其中提案办理意见需同时上传至方山县智慧政协系统,主办单位应充分吸收协办单位意见,统一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
三、密切沟通联系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要坚持落实“三见面”制度和“三级负责制”(即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办)等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其意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办理工作,确保得到理解和认可。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情况应写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四、明确答复要求
建议、提案的答复函内容应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办理情况,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落实措施要具体可行,力戒重办理程序、重政策解释,而面对具体问题缺乏调查研究和创新性解决措施。答复函应按规定格式行文(见附件2、附件3),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县领导审签后,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答复需上传至方山县智慧政协系统)一份,同时征询代表、委员办理意见,填写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附件5),并将征询意见表随经分管县领导审签的一式二份答复件一同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答复件需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word版电子件。
五、认真统计汇报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办理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办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所报电子件需为excel版),并于10月15日前与办理工作总结(附word版电子件)一同报县政府办公室。其中,政协提案办理完毕需给所办提案打分。承办重点建议或提案的单位还需报送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报告(附word版电子件)。
六、具体要求
(一)落实“三见面”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工作,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并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二)建好台账。认真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专人负责管理,特别是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提案,各单位一定要做好跟踪办理,解决问题后及时反馈代表委员。
(三)实行联络员制度。各单位须确定一名联络员,完成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络以及资料报送,同时做好文书档案整理、登记造册、存档等工作,并在工作岗位调整时认真交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四)严把文字关。上报材料要做到客观真实、简明扼要,格式规范,充分体现各单位以文辅政的能力素质。
(五)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六)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和办复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对各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员:高旭 18135835226
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王慧丽 17735746412
政府办电子邮箱:llfszfb@163.com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表.docx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