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山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5-13 10:15
方政办函〔2024〕13号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成员单位:
《方山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方山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
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我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工作治理模式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转变,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吕梁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事前预防能力。到2024年底,完成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
县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按要求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源头单位科技治超的公示、建设、验收等工作;源头企业负责本企业科技治超终端建设和运维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公示源头单位。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和负责监管的源头单位进行排查梳理,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确定拟公示源头单位名单,对具备公示条件的单位,由县政府进行研判后向社会公示。(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开展宣传培训。县治超办要组织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发动货运源头单位深入学习领会《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中货运源头单位科技治超的规定要求,增强货运源头单位源头科技治超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为源头科技治超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组织各镇政府、源头企业治超工作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规范、验收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县治超办要联合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工作。经公示的源头企业,要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的职责,自行筹措资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技术安装企业,做好称重检测、视频监控、电子显示屏等科技治超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工作,并将源头治超数据接入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同时,要建立检修、维护、备用设备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实时上传。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要确保源头治超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2024年7月底前完成)
(四)做好验收工作。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任务完成后,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省治超办印发的验收标准,对本辖区内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验收。(2024年8月底前完成)
(五)开始执法监督。源头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成并接入县级治超信息平台,经验收合格后,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入网数据开展源头监管工作,按照执法权限,施划电子围栏,组建线上巡查和线下执法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流程,实行24小时线上巡查监管,指挥调度线下执法队伍对源头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查处。(2025年1月开始)
(六)推行便企服务。各镇及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源头科技治超便企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服务措施,出台服务清单,积极解决源头单位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便企服务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治超工作考核范畴。(长期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治超工作领导组牵头抓总,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协调督导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要求扎实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镇政府和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
(二)充分宣传发动。各镇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做好货运源头企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履行源头科技治超职责的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源头企业对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的认识,提高源头企业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三)保证质量效果。各货运源头企业要选择具备资质、售后保障、信誉良好的技术安装企业,严格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建设配置源头科技治超设施设备,从严执行验收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
(四)严格督导考核。县治超工作领导组将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督导组对各镇源头科技治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进落实情况较好的镇政府、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镇政府、成员单位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县治超领导组将把各镇人民政府、各治超成员单位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加大分值比例。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镇人民政府、各治超成员单位每半月(每月的15日、30日)要向县治超工作领导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方山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专班
附件:
方山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专班
组长:秦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小康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治超办主任
刘建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治超办副主任
成 员:高小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斌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珍县发展改革局正科级干部
秦福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秦旭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任青亮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减灾中心主任
张少为 马坊镇镇长
王鑫辉 积翠镇镇长
薛 颖 圪洞镇镇长
吕鹏飞 峪口镇镇长
何永才 北武当镇镇长
吴小卫 大武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