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方山县充(换)电基础设施 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0-27 11:30
方政办函〔2023〕40号
各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吕梁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成立方山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秦 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国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薛贵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强 县财政局局长
刘浩淼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建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局长
李 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小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晋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薛卫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旭亮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星星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赵荣勤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军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刘建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正科级干部
郭建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计勤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秦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晓龙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经理
各镇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工作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负责牵头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负责工作专班安排的日常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国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工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负责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现有居民区充电设施专项建设改造。负责规划区内公共停车设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山西省方山公路管理段所负责协调国省干道和旅游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景区、景点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充电设施产品质量计量的监督管理和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为县直各单位办公场所的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提供场地支持。
县消防队依职责对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或相关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区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接电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县级工作专班模式,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