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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紧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产权证书颁证到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8-18 11:55

马坊、圪洞、峪口、大武镇人民政府: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证书已于2021年12月全部发放到相关镇。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掌握的实际情况,相关镇不同程度存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产权证书未发放情况,这表明在易地移民搬迁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方面仍然不够重视。根据8月1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调度会》会议精神及吕梁市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产权证书颁证到户工作的通知》(吕易地安置登记办函〔2023〕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市要求,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产权证书全部发放到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及颁证到户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全面排查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应发未发问题,深查问题原因,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办法,以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一本证书都颁发到搬迁群众手里,全面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成时限

2023年8月16日-20日。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摸底。相关镇政府负主体责任,对涉及到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落实,逐户检点,逐户排查,准确摸清掌握当前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情况。

(二)确保发证到户。相关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发证到户责任,决不能把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与旧房拆迁、担心群众转租出售、进行抵押、未交自筹款等挂钩,凡是从登记机构领取证书的,必须全部发放到位,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扣押。

(三)逐一电话核实。相关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镇的任务台账,组织社区(村委)联合落实自检工作,采取上门入户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全面核实证书发放情况,要具体到一家一户、一房一证,要逐一记录谁入户核实谁电话回访,原始记录要存档留存,今后再出现易地扶贫搬迁住户没有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要倒查责任人。

(四)多措并举发证。对于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住户,要在集中安置小区出入口张贴公告,设立上门服务办公区,及时将证书发放到位。

(五)明确时间节点。要在8月20日前,将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权证书全部发放到户。相关镇人民政府要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地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登记颁发到户后续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统筹安排、创新举措,有序推动排查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做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务必做好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核实已登记证书未发放到位问题,确保做到依法依规、应发尽发。

(三)注重整改实效。相关镇要坚持目标标准、从严从实,狠抓易地搬迁产权登记、证书发放问题排查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自查,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严肃进行问责。按照省委蓝佛安书记要求,8月7日起,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全省实地核查,在核查中如果发现还有证书发放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镇领导的责任。8月20日18时前,相关镇要将本辖区内发证情况书面报告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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