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期间补植补造及完善档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27 08:00
【图解】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期间补植补造及完善档案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方政办函〔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保护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期间补植补造及完善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植补造任务及标准
2017-2019年退耕还林面积7.85万亩(2017年2.85万亩、2018年4.0万亩、2019年1.0万亩),按照“缺啥补啥、应补尽补”的原则,对照作业设计的密度、苗木规格等逐小班逐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对于确实因气候不适宜生长、低质低效林木等可通过研究探索经济效益更高的品种进行提质改造。
二、补植补造时间要求及办法
(一)时间要求:每年春、秋两季。
(二)补植补造办法:对2017-2019年退耕的7.85万亩,由所属镇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形成验收组,开展逐村逐小班逐户自查,对不达国家保存标准的面积,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退耕户自行进行补植补造。对退耕户不愿自行补植补造的,委托村委就近组织闲散劳力开展补植补造,产生的工程费用由退耕户出资。对于2022年县安排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的6镇38村2.9万亩面积,各镇组织专人进行回头看,对因牛羊啃咬、干旱等原因死亡的苗木,利用春季好墒情立即发动原力量补植完善,6月份前县林业局人员会同各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进行成活(保存)率验收。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成活(保存)标准达标的面积,将折算株数支付剩余50%的资金,对于不达标的面积以后不再进行支付。
三、完善兑现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一轮退耕还林五年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补助100元。结合县、镇两级签订的退耕还林责任书,每年将补助资金直接下拨各镇,以镇为责任主体,根据验收结果,合理兑现。每年镇、村两级干部组成验收组,按照国家退耕还林保存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对合格部分兑现给退耕户,不合格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落实、督促补植补造,最大限度地巩固和提升退耕还林成果。
四、完善档案资料
县林业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还草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保管工作。即:要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图表、花名册、影像等资料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专档、专柜、专人管理,同时要补充、修正,不断健全、完善退耕还林档案资料。
总之,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的是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运行机制,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镇人民政府是项目的实施主体,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请各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亲自安排相关人员按期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和兑现上报工作。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由实施主体单位自负。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