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方山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0-26 18:30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23号)、《关于成立吕梁市集中打击政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下设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呼鹏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 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车卫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秦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月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贺旭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治羌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晶晶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雒新红 县工信局副局长
肖艳云 县司法局副局长
曹富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彦婷 县医保局副局长
秦福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秦福平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