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东沟等八座淤地坝安全监管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08 08:15
方政办函〔2022〕15号
峪口、大武镇人民政府:
你镇境内有东沟等8座淤地坝被企业占用,失去拦洪、淤地的原有功能,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保淤地坝安全运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晋水保〔2009〕499号)、《关于对吕梁市方山县木瓜沟等23座淤地坝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安全监管的意见》(晋水保〔2009〕505号)文件精神,按照“谁占用、谁负责、谁管护、谁除险”的原则,由你镇通知相关企业分别负责八座淤地坝的后续管护,确保安全运行。具体管护责任如下:
一、东沟骨干坝:位于峪口镇兴隆湾村,于1987年11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现被吕梁市龙腾达建材有限公司占用。
二、黑里沟骨干坝:位于峪口镇东湾村,于1994年9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现被山西省新星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占用。
三、片他沟骨干坝:位于大武镇下庄村,于2004年5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现被山西方山金晖凯川煤业有限公司占用。
四、下庄中坝:位于大武镇下庄村,于2004年5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现被山西方山金晖凯川煤业有限公司占用。
五、雁石沟中坝:位于大武镇郭家沟村,于2004年5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现被方山县聚源选煤有限公司占用。
六、新房沟中坝:位于大武镇新房村,于2004年5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现被方山县泰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占用。
七、张家耳骨干坝:位于大武镇张家耳村,于1994年9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该坝位于采空区,由于山体滑坡,淤地坝失去原有功能,安全管护由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店坪煤矿负责。
八、涧沟中坝:位于大武镇高家沟村,于2004年5月建成,由坝体,卧管两大件构成。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桥墩在坝体修建,淤地坝已失去原有功能,安全管护由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请你镇接文后尽快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管护责任,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水利局。今后,你镇要切实加强淤地坝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