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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方山县2013-05号宗地(峪口镇土福则村)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10-11 10: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增加工作透明度,便于公众知晓,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方山县2013-05号宗地(峪口镇土福则村)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本次2013-05号宗地(峪口镇土福则村)位于方山县峪口镇土福则村,用地面积为7750.79平方米。

该宗地包含两个地块,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控制指标

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用地代码为1304,用地面积为7399.29平方米,容积率≤0.2,土地利用系数≥45%,绿地率≥12%,建筑高度≤9米,构筑物高度≤45米。

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用地代码为1304,用地面积为351.50平方米,土地利用系数≥45%,构筑物高度≥20米。

2、建筑退距

地块一:北侧退用地红线4米,退让道路3米,东侧、西侧、南侧均退让用地红线为4米。

地块二:东侧退用地红线4米,南侧退用地红线4米,西侧退用地红线4米,北侧退用地红线4米。同时宗地内各建(构)筑应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

3、出入口方位

地块一出入口位于地块北侧;地块二出入口位于地块西侧。

4、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风格、色彩、体量、材质和外立面需与项目行业色彩紧密相接,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其他

(1)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2)在地块一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周边45米范围内不得建设100人以下的散居房屋;在地块二周边12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周边12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100人以下的散居房屋;同时地块周边建设时需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的相关控制要求。

(3)地块一中的临时用房(门房、宿舍、餐厅等)和地块二中楼梯应按照本报告的规划控制要求进行整改。(4)同时站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材料围墙进行保护。

(5)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9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方山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或发电子邮箱至llfsgtzyj@163.com。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联系人:宋女士

附件:规划图则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