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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7-31 17:10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经开区分局:

根据《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考核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二、组织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考核培育期内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每年均须参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围为2022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的重要参考,连续2年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三、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经开区分局做好宣传引导,组织辖区内参加申报、考核的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tc554org.cn)在线填报注册信息。

   (联系人:薛花;电话:0358-8296575)

附件: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吕梁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