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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方山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31 19:35
方政办发〔2022〕13号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山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现将《方山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方山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切实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根据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1+1+8+1”政策措施要求和吕梁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6号),按照县委“一二四四”战略,围绕打造“四宜方山”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而,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凝心聚力、久久为功,利用四年时间,努力推动市场主体总量实现倍增,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显著提升。
总体目标任务:力争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在2020年年底基础增长到16200户,实现市场主体倍增,达到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同时引导扶持“培育壮大一批、入规上限一批、做大做强一批”,打造一批立足方山、叫响吕梁、面向全省、走向全国的市场主体品牌。
2022年目标任务: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增长22%,净增1883户,达到10440户以上。推动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单位新增市场主体对全县GDP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走好特色之路、创新之路、绿色之路、为民之路。
二、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十大培育行动”
1.实施工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聚焦优化产业结构,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培育引进一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龙头企业。加快推动煤炭、矿山采选、白酒、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通过数字赋能、智能制造,实现提档升级、绿色安全发展。到2022年底,工业产业市场主体由2021年的254户增加到310户,净增56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县中小企业中心等部门,各镇)
2.实施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围绕我县肉牛、生猪、中药材、设施蔬菜、小杂粮、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高效发展,着力打造“方山肉牛”“方山蔬菜”“方山中药材”等区域公共品牌,进一步提升方山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2年底,农业产业市场主体从2021年911户增加到1112户,净增201户,增长22%。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21年721户增加到880户,净增159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肉牛产业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3.实施服务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不含批零住餐贸易企业)。聚焦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业、现代商贸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及卫生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居民服务、修理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现代服务业,全力推动高端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2022年底,服务业产业市场主体从2021年450户增加到549户,净增99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教科局、县电商中心、县邮政公司、人行方山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方山监管组、县移动、县联通、县电信、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4.实施商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支持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引进知名品牌零售商,开设品牌首店。加大电商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引进知名电商企业,打造电商e镇,培育孵化本土电商主体。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实现利用外资、引进外资项目落地零突破。到2022年底,商贸产业市场主体从2021年440户增加到537户,净增97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吕梁新区建设(方山)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电商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肉牛产业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等部门,各镇)
5.实施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发挥好示范区“主阵地”作用,积极引进战略合作者,申报创建北武当山5A级、张家塔3A级两大核心景区,打造北武当清廉康养小镇,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旅游民宿,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文创产品、演艺项目,发展避暑康养、中医药康养等业态,打响“廉吏故里、康养胜地”品牌,实施一批文旅综合体项目,促进“农林文旅康”深度融合,“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发展。到2022年底,文旅产业市场主体从2021年40户增加到49户,净增9户,增长22%。其中,旅游企业由2021年的9户增加到11户,净增2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县工信局,各镇)
6.实施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鼓励支持县外民营企业落户方山,共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支持民间资本设立建筑企业投资并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路水利设施等项目建设。到2022年底,建筑行业市场主体从2021年134户增加到163户,增长22%。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房产中介市场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到2022年底,房地产业市场主体由2021年的46户增加到56户,净增10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7.实施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认真落实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30条”、市“20条”、县“15条”政策,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政策落实,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到2022年底,中小企业数量从2021年1491户增加到1819户,净增32户,增长22%。(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
8.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实时监测分析个体工商户退出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税费、房租减免政策,主动提供信息、咨询、用工、融资等方面的服务,及时解决个体工商户反映的问题困难,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到2022年底,个体工商户由2021年的6322户增加到7713户,净增1391户,增加22%,(责任单位:县市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9.实施镇域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旅康养产业、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和竞争力。到2022年底,全县各镇要完成市场主体总量由2021年的8557户增加到10440户,净增1883户,增长22%。(责任单位:各镇)
10.实施示范区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用足用好示范区、经开区两个平台特殊政策,发挥商会、中介组织作用,采用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亲情招商、网络招商等方式,引进一批大型企业落地方山。通过滚动实施“三个一批”活动,推动优质项目落地生根,支撑开发区市场主体实现倍增。到2022年底,方山县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全年培育“四上”企业20户(不含规上工业企业)。由2021年的4户增加到24户。(责任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各镇)
(二)开展“八大提升工程”
11.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提升工程。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规模集群发展,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竞争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2021年的23户增加到26户,净增3户,增长13%。(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12.开展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提升工程。围绕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各类重大项目建设,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我县建筑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竞标县内大型项目。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由2021年的3户增加到4户,净增1户,增长33%。(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13.开展房地产企业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支持庞泉、中石、泰鑫三户“四上”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建设,引导房地产企业主体升级为开发经营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由2021年的3户增加到4户,净增1户,增长33%。(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14.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主体提升工程(不含批零住餐贸易企业)。着力打造和引进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节能环保、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全力推动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业、居民和家庭服务产业、房地产业、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2021年的3户增加到5户,净增2户,增长67%。(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卫体局、县教科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15.开展“四上”批零住餐主体提升工程。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培育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内外市场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加强跟踪培育,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主体由2021年的21户增加到30户,净增9户,增长43%。其中,“四上”商贸企业主体由2021年的10户增加到14户,净增4户,增长38%;限额以上商贸主体由2021年的11户增加到16户,净增5户,增长46%。(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吕梁新区建设(方山)服务中心、县电商中心等部门,各镇)
16.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工程。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持续深化与北理工、山西农科院、山西农大等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鼓励规上企业加大科技攻关与研发,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依托吕梁双创基地,鼓励发展大数据产业,创建条件推动科创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企业做优做大。力争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户,实现破零目标;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由2021年2户增加到3户,净增1户,增长33%。(责任单位:县教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17.开展外贸企业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利用“贸易+制造”“贸易+研发”“贸易+服务”“贸易+消费”等模式,实现创新提质发展。鼓励支持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注册落地,推动外贸企业上规模、强实力。外贸企业由2021年1户增加到2户,净增1户,增长50%。(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等部门,各镇)
18.开展挂牌企业提升工程。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支持体系,推动企业规范化股改,优化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企业进军多层次资本市场,如期完成企业上市任务。2022年在沪深港交易所、“新三板”或“晋兴板”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户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三、搭建“八大平台载体”
19.打造示范区建设升级版。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示范区转型发展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的产业集聚作用,把示范区打造成配套齐、环境美、政策优、服务好的市场主体培育集聚区。(责任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20.打造高标准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依托省、市双创平台,设立专项资金,试点建设双创基地,着力为更多的市场主体培育提供优质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21、规划建设城市公共空间。在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商业区、步行街、商品集散地等。升级改造一批传统商圈,加快建设大武古镇商业街项目,支持创建一批示范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等部门,各镇)
22.打造高质量楼宇经济。支持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一批地标性商业楼、写字楼、星级酒店等民营经济大厦,给予相应用地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23.打造社区便民经营集聚区。完善居住社区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以“家门口的智能生活便利超市”为理念,打造“10-15分钟便捷生活圈”,提升城乡居住社区“烟火气”。实现居住1000人以上规模社区便利超市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镇)
24.布局建设乡村e镇。规划建设一个乡村e镇示范镇,将电子商务与地方文旅、农业等特色资源全面融合,并配套物流、金融、培训等服务,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整体运营质量和水平,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等部门,各镇)
25.打造一批特色产业村镇。围绕特优农业、文旅康养等优势产业,将电子商务与地方文旅、农业、工业等特色资源全面融合,并配套物流、金融、培训等服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建设一批电商、民俗、休闲等特色小镇,开发潜力产业产品,推动特色村镇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各镇)
26.打造产业链集聚平台。围绕煤炭、铝矾土、白酒、肉牛、中药材、生猪、食用菌等传统产业,打造若干重点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当好“链主”,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延链强链补链,对提高本地配套率的“链主”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各镇)
四、强化“八大要素保障”
27.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保障。建立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融资担保补偿补贴机制。推动银行机构突出支农支小主业,面向更多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信用贷款,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普惠金融创新,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无贷户精准推送至金融机构,提供量身定制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吕梁银保监分局方山监管组、人行方山支行,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镇)
28.加大财税优惠支持力度。对重点企业落户按规模分档奖补,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补助“链主”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扶持补贴创业人员。全面拓展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实行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优化退税流程,实现多元化退税方式,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请退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各镇)
29.强化用地要素保障。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简化土地交易、审批流程,压缩供地时限,示范区“标准地”出让全部采取“地证同交”。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和消费集聚区、现代物流等服务设施用地。全面清理“僵尸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县工信局、县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各镇)
30.科学统筹排污能耗。合理分解年度双控目标,指导企业合理测算新上项目用能,推动排污总量指标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重大项目等效益更好的领域和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等部门,各镇)
3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多审合一”、“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规定,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升级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全代办”服务,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32.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大力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引导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奖励力度,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认定为市级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分等次予以奖励,对创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的分等次一次性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县教科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镇)
33.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局队合一”体制,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完善包容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告知教育,引导承诺整改,施行首次免罚。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和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镇)
34.加大招商扶持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县产业契合度好的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完善政企、银企、企业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对接机制,畅通沟通渠道、传递发展信心、解决实际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县财政局、吕梁银保监分局方山监管组,各镇)
五、建立“九大推进机制”
35.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由县长高鹏同志任组长的方山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审批局,抽调组建不少于10人的专业队伍,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明确专门的业务股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1名股室长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36.入企服务机制。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全面实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面前“人人平等”。研究出台一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清单、政策措施,推动民间投资占比大幅提高。依托12345营商环境热线,建立政策评估、修改机制,畅通市场主体诉求反映渠道,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37.清单管理机制。督促各镇、各单位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镇、本单位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38.定期调度机制。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估”制度。各镇、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8日、23日向工作专班报告。专班副组长每单月3日前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专班组长每双月3日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阶段性工作及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专班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研究提出审议重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等建议,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专班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39.工作通报机制。每月对各镇、各单位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对各镇、各单位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排队通报。对县直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等进行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镇、各单位。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不定期通报。
40.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1.督查督办机制。建立与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和示范区重点工作督导组、县政府督查室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县委、县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典型问题等,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镇、各单位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镇、各单位。
42.责任追究机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43.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各镇、各单位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