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关于对部分文件修改的公示

来源: 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8-10 17:33


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抽查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吕市监函〔2026〕109号)要求,我局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方山县城区2025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解决办法》进行修改,现公示如下:

将“六、对逾期未进行年检的施工企业及未在吕梁市建设局标定站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不得执行方山县材料指导价格,不得计取2018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不可竞争性费用(工程规费)”修改为:“六、对逾期未进行年检的施工企业,不得执行方山县材料指导价格,不得计取2018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不可竞争性费用(工程规费)”。同时,《方山县城区2025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解决办法》、《方山县城区2026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解决办法》、《方山县城区2026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解决办法》遵照此修改内容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