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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8-04 16:06


根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32号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吕晋安办发〔2025〕16号要求,为按期完成全县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工作,拟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方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的全县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项目的编制、勘察等的招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方山县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项目

二、服务范围:方山县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项目的编制、勘察等的招标工作。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及能力;

(二)已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承担过相关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公司简介;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及无违规记录(提供山西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

(五)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六)报价函(附报价金额及收费标准);

(七)近三年相关业绩报告、代表作品等相关材料;

(八)其他优势材料。

 五、评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工作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招投标代理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有意向成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2日)内将要求的相关资料送达我局,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地点:方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三)联系人:李斌

(四)联系电话:0358-60224427

(五)邮箱:llsfsxajj@126.com

(六)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方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方山县应急管理局解释为准,对于未选中的代理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