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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山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5-15 16:25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县级xx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经服务机构总结自查、自主公示,以及对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资料查验、统一公示等流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类:按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并已进行了自主公示,正常经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机构,共4 家(附件1);

第二类:完成了年报自主公示,提交了年度报告材料,但存在未达到规定专职人员数量最低要求、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行政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超过3年未开展相关业务等问题的机构,列入限期整改,共 0家(附件2)。被列入限期整改的机构,限定于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未在限定期内完成整改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并纳入重点执法检查单位;

第三类:未提交年度报告材料、拒绝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存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不做延续,纳入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共 0 家(附件3)。

此外,有 0 家机构营业执照已注销(附件4)。

特此报告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2 日

附件1  正常经营、未发现异常情况机构名单.wps